来自《上海证券报》的消息:2008年,在钢材出口调控政策的影响下,国内钢材出口结构已经发生了适应性的转变。一至五月钢材出口品种结构中,棒线材的出口比重同比下降了8%,板材出口比重上升了6%。但合金钢的出口同比呈倍数增长。 特钢协秘书长胡名洋认为上述情况不正常,胡名洋指出,在其他合金钢的出口数量中,有相当大的比例不是国家鼓励出口的真正意义的合金钢。目前普通长材征出口关税15%,普通板材征出口关税5%,合金钢出口则享受退税5%的政策,而通过加上少量合金,成本增加仅数十元,即可以将普通钢材产品转化为合金钢材,由加征关税转为享受出口退税,一征一退的差价非常可观,导致以合金钢形式出口的数量剧增。
胡名洋针对利用合金钢形式规避出口关税这一现象表示,不能简单地用取消合金钢品种出口退税的办法,否则,国家鼓励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政策方针将得不到保证。他建议,参照国家行业标准,修订相关税则;特钢产品出口的意义在于争得国产特钢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,对特钢产品保持5%的出口退税并不影响国家控制钢铁产品出口大局,需要国家保留特钢产品5%出口退税政策。
|